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紧密关联、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 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 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实物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市价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实物资产和金 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系支付与工厂拆迁相关的员工补偿款277,000.00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2025年第一季度,在行业整体承压背景下,公司通过渠道优化、全价值链精益运营及费用精准管控等措施,推动经
营质量稳步提升。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9.94亿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净利润额同比有所减少。基于去年行业产品
价格调整的传导效应,本季度公司产品均价同比会降低,对当期利润造成影响。结合历史数据,一季度为传统淡季,
公司持续优化渠道结构,聚焦高毛利业务发展,积极做出响应国家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依托产品创新和精细化运
营,推动瓷砖大零售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10.19%;采取更加稳健的发展策略,工程业务规模有所收缩。公司通过深化全价
值链精益运营和管控,实现期间费用总额同比下降11.27%,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同比分别下降2.25和1.42个百分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北京红杉坤德 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上海喆德投 资中心(有限 合伙)
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上海喆德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1、宁波利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佛山华盛昌陶瓷有限 公司、广东裕和商贸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上海喆德的普通合伙人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荟德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委托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作为上海喆德的管理人;HSG Holdco B的股东为 HongShan Capital Growth Fund I, L.P.,HongShan Capital Growth Fund I, L.P.的普通合伙人为HongShan Capital Growth Fund Management I, L.P.,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设的投资决策委员 会成员与 HongShan Capital Growth Fund Management I, L.P.指定 的管理人下设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重合。
注: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中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明显的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08元/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
成交价为 6.1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6,246,387.00元(不含交易费用)。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