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标准甲乙两边在生意协作过程中的廉洁行为,确保两边协作的公正、公正性,特订立本协议,供两边恪守履行。
(三)两边如发现任何一方在事务活动中有违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应及时提示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部门告发。
甲乙两边在生意协作过程中任何一方禁绝向对方任何人员索要或承受回扣、礼金、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甲乙两边如有违背以上条款的,依照管理权限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查刑事职责;甲乙两边如有任何一方给对方形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补偿;而且甲方作为买方有权保存对乙方结算和产品质量持怀疑态度的权力。
四、本职责书经两边签字盖章后当即收效,两边协作期间有用;两边协作期满,结清金钱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