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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来源:江南体育官方入口    发布时间:2024-01-27 08:52:03

此南宁市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摘录于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本可能不全,完整版本

产品详情

  此南宁市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摘录于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本可能不全,完整版本请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为准。

  1.本合同文本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调整相应合同内容,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范围内的存量房买卖。

  2.合同当事人参照本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应当全面理解合同内容,特别是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各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根据真实的情况对示范文本条款做修改、增补或删减,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承担合同订立履行所发生的法律后果。

  3.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别的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对于真实的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本合同所称存量房是指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房屋。本合同所称甲方是指存量房出卖人。本合同所称乙方是指存量房买受人。

  5.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当事人应当相互核验有效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文件原件,了解房子是不是存在查封、抵押等权利转移受限制的情况。代理人签订合同的,代理人应当出具委托书原件,并将相关证明和委托授权文书的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6.合同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房屋交易存在风险,如当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银行贷款政策、公积金、税费政策等政策要求;交易时,慎重选择付款方式交割房款,为保护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尽可能选择以交易资金监管的方式交割房款。

  7.合同当事人能够准确的通过真实的情况约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其房屋相关联的内容协商一致,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性质:【本市城镇居民】【本市非城镇居民】【本省外市居民】【外省市个人】【华侨】【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军人】【外国个人】【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其他】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性质:【本市城镇居民】【本市非城镇居民】【本省外市居民】【外省市个人】【华侨】【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军人】【外国个人】【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其他】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居室:该房屋为【一居室】【二居室】【三居室】【四居室】【五居室】【________】

  3.房屋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4.房屋类型:该房屋的规划用途(房屋类型)为【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仓储用房】【车库】【车位】【其它】。

  1.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书号】【________】为______________,房屋【权利人】【________】为________________。(权利人为多人时应全部填写)

  2.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物品情况:________________。

  (2)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抵押权人为________,担保债权额度为________,甲方承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还清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1.甲方已经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或者依照共有人的约定完全享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

  2.如该房子存在共有人、承租人等优先购买权人,甲方已经书面通知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已经书面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或在收到通知后十五日内未明确说购买;

  如该房屋权利状况与上面讲述的情况不符,导致【________________】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的该房屋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买卖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双方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购房款采用以下第________项方式结算(资金监管不收费,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息):

  申请资金监管的,双方应与监管银行另行签订《南宁市存量房买卖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协议书》,由监管银行根据监管协议约定划转监管资金。如买卖合同解除,甲乙双方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________日内办理资金监管的解除手续,具体以《南宁市存量房买卖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协议书》约定为准。

  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逾期在____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____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_(该比率不低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五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对于存量房买卖所涉及税费的缴纳,买卖双方约定按照下列_____方式承担: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___________】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转移给买受人。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八条约定的时间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逾期在________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六条第1(1)项中的期限),自第八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或交付条件成就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六条第1(1)项中的比率)。

  (2)逾期超过________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双方当事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_(机构名称)成交;

  买卖双方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合同应保证三方各执一份;同时应注意在服务合同中约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所执有合同的保管期限不少于五年,以供房地产行政主任部门备查。

  (一)买卖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后,出卖人应当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1.出卖人和买受人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2.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____________(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同时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________的违约金。

  (2)买受人不解除合同,出卖人自买受人依约应当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期限届满或条件成就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止,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买受人已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3.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买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双方当事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均真实有效。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解决本合同争议而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有关规定法律文书等,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___________】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否则对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通讯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页,一式____份,其中出卖人____份,买受人____份,【____】____份,【____】____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上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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